計畫說明

計畫背景
舒緩旅館經營困境:
全國旅館住用率在今(110)年1月至4月間尚仍維持109年度38%水準,但5月疫情趨緊後,遽降至6月份的11%。
提高社會住宅供給:
旅館房間型態與都會區常見之出租套房接近,若轉型運用,可於短期內提高社宅供給,協助都會區就學就業人口及弱勢族群之居住需求。
活化公有閒置房舍:
將低度利用之國公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,可活化其資產,有效運用資源。
計畫目標、經費、期程

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經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院臺建字第1100195204號函核定

目標戶數:
2萬戶。
計畫經費:
31億2,088萬元。
執行期程:
111-112年接受提案申請,審核通過後營運管理3年。
執行機制

旅館業者及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均可申請/涵蓋建築類型包含國公有房舍、旅館及民間住宅

獎勵補助項目
業者 (及屋主) 享租稅優惠和補助
租稅優惠項目
免徵地價稅 / 房屋稅 / 營業稅(租金收入部分)
改裝修繕補助
每房(戶)補助40,000
停業旅館額外增加10,000
簽約出租補助
補助與市價租金之差額
空房補助每房(戶)每月2,000
公證費3,000
房客享租金折扣
市價租金
依案件的區位、屋齡、設備等條件評估。
分級租金
房客支付租金依市價再折扣
一般戶市價8
社會弱勢戶7
經濟弱勢戶5
差額補助
差額由政府補助給業者
(若市價租金若1萬元,一般戶每月付8,000元,政府補貼2,000元)
建築物基本條件
注意安全及適居
一定規模

整棟加入需15房(戶)以上。非整棟加入需總房間數達1/230房以上,且同一樓層不夾雜其他使用。

消防合格

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定期辦理。

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合格

定期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、設備安全檢查合格。

安全性

居住空間為合法建物。

居住水準

居住面積達住宅法的基本居住水準(單人3.96坪,2人5.28坪…)。

通風採光

每房原則有對外窗。無對外窗房型應在總房數25%以內

獨立衛浴

浴室須具獨立隔間並設置馬桶、洗手台、淋浴設施,24小時供應熱水。

公共設施

服務管理櫃台,信件、包裹、設施管理。公用茶水間提供自動開飲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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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部分房客遷離較不安全的居住環境,改入住社宅,提升居住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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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條件以本計畫執行要點及相關書表為準。
聯絡資訊
T:
02-21006300 #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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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要點
國家住都中心旅館及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_識別規範說明
旅館轉社宅表單一覽表
表單1.補助計畫申請書
表單1.補助計畫申請書
表單2.修繕補助費用申請書
表單2.修繕補助費用申請書
表單3.租金補助費用申請書
表單3.租金補助費用申請書
表單4.承租社會住宅申請書
表單4.承租社會住宅申請書
附表單1-1.建物條件資格與申請資格文件自我檢核清冊
附表單1-1.建物條件資格與申請資格文件自我檢核清冊
附表單1-2.修繕規劃說明(含出租單元配置圖)
附表單1-2.修繕規劃說明(含出租單元配置圖)
附表單1-3.出租單元房型租金表
附表單1-3.出租單元房型租金表
表單1-4.管理服務與設施收費標準表
表單1-4.管理服務與設施收費標準表
附表單2-1.修繕補助費用清冊
附表單2-1.修繕補助費用清冊
附表單3-1.租金補助費用清冊
附表單3-1.租金補助費用清冊
附表單3-2.房屋租賃契約終(中)止清冊
附表單3-2.房屋租賃契約終(中)止清冊
附表單3-3.業者關懷訪視紀錄表
附表單3-3.業者關懷訪視紀錄表
附表單3-4.租屋糾紛諮詢紀錄表
附表單3-4.租屋糾紛諮詢紀錄表
附表單4-1.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
附表單4-1.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
附表單4-2.法定代理人(或監護人)同意書
附表單4-2.法定代理人(或監護人)同意書
附表單5.土地、建築物營運社會住宅同意書
附表單5.土地、建築物營運社會住宅同意書
附表單6.土地、建築物委託代理授權申辦書
附表單6.土地、建築物委託代理授權申辦書
1110211_市價租金評定標準表_公告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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